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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文化起源于原始社会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随着“对偶婚”的出现,“给家庭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除了生身的母亲之外,它又确立了确实的父亲”。以后,“对偶婚进一步发展为一夫一妻制”。这是人类真正脱离野蛮状态,走向文明时代的关键性一步。《周礼》上说:“有夫有妻,然后为家”。这种家庭,既是生活单位,也是生产单位,共同的相依为命的生产和生活,将全家人联为一体。这样一来,亲情关系稳固了,自然也就有了辈分、身份和称谓。恩格斯对此特作说明:“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谓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只有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这种义务总和便构成这些氏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于是,人们在承担起各自在家庭中的义务的过程中,相互之间“知有爱”又“知有礼”,从而形成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亲情关系。这种亲情,有逐步升华为自觉的道德行为,从而产生了孝的观念和孝的文化。 

        孝文化在夏商时期“由礼入法”,成为人人必须遵循的伦理规范。到了周期,孝文化有重大发展,确立了“以孝治家”和“以孝治国”的双重职能。《大学》中说:“治国必先齐其家”,“家齐而后国治”。东周时,孔子和他的弟子作《孝经》,对孝这种人类纯洁美好的情感作了系统的精辟的论述,把孝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成了孝道。 

        汉朝是孝道昌盛时期。汉高祖刘邦认识到孝对稳定社会的极端重要性,他说:“父子之道,人道之极”,大力倡扬孝道。汉朝从第二个皇帝惠帝起,所有皇帝的谥号都冠一个“孝”字,以孝号召天下。汉武帝刘彻为加强中央集权,采纳大儒学家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家经典提到空前的高度。汉王朝的治国方针就是“以孝治天下”,把孝从家庭伦理观念扩展为社会道德规范,用“忠孝合一”去治国安民,从而使孝文化得到了极大发展,成为汉代以后近两千年中国主流的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到东汉时,在《白虎通义》中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所谓“三纲”法典化,成为维护封建皇权专制的工具。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在先秦儒家典籍中,是一种“君义臣忠”、“父慈子孝”、“夫和妻柔”的对应关系,此时成为绝对服从的关系。宋明时又出现“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父叫子亡子不能不亡”和“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天下无不是的君王”这样的说法,越来越走向极端,愚忠愚孝愈加泛滥。 

        汉以后的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都把孝道放在极高的地位。很多皇帝亲自向群臣和皇子讲解《孝经》,有的亲自撰写解释《孝经》的文章,有的命人将《孝经》译成本民族语言。唐玄宗不但两次亲自注释《孝经》,诏令天下,家家收藏,还亲自书写《孝经》,刻石立于太学。南宋时,宋高宗除将御书《孝经》赐给宠幸的臣子外,又将御书的《孝经》颁发给天下的州学。金元时,规定各级学校都要使用唐玄宗注释的《孝经》。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孝经》是帝王治天下的大经大法,极力推行。清康熙皇帝时,刻出“满汉合璧”的《孝经》。雍正皇帝时又规定儒童考试要根据《孝经》出题。乾隆皇帝为敬老大摆“千叟宴”,规模达到三千人。为了倡行孝道,各朝又制定典章法律,对不孝的行为给予严厉惩处。《晋律》规定,对不孝之人处死后陈尸于市。《隋律》、《唐律》都把不孝列入“十恶”之中。清代规定,杀死父母的,不但处以斩刑,还要毁掉其全部财产,连此人的老师和地方官也要受到牵连。在大力提倡和严厉惩处的同时,各朝又进行了极其广泛的宣传活动。一方面是表彰孝子、孝女,对他们的孝行(包括愚忠愚孝)大加宣扬;另一方面是在各种启蒙读物中,普及孝的知识,向儿童、精通文墨者乃至没有文化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市民宣传孝道。在识字教育的《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中,在对儿童教育的《弟子规》、《神童诗》中,在对女子教育教育的《改良女儿经》、《闺训千字文》中,在道德教育的《名贤集》、《增广贤文》、《朱子治家格言》、《颜氏家训》等读物以及文学作品、地方戏曲、民歌民调中,处处渗透着孝道。元朝郭居敬编撰的古代24个著名孝子的故事《二十四孝》,更是家喻户晓。在整个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把孝抬到了不适当的高度,大讲愚忠愚孝,这是孝道传承中的糟粕,是对孔孟孝道观的曲解。因而,我们的态度应当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批判地吸收。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统治,民国建立。孙中山先生曾说:“国家讲伦理道德才能长治久安,孝是无所不适的道德,不能没有孝。”当代哲学大家任继愈先生在《谈谈孝道》一文中说:“‘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是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到了“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泛滥,更是把孝说得一无是处,孝子贤孙、孔孟之道,统统在打倒之列,把汉朝以来捧到天上的孝道,狠狠地踩到了地下。直到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国人都不太敢谈孝。究其原因,一是“五四”时期一些人的矫枉过正和“文革”当中的彻底否定;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重利轻义;三是一些人盲目学习西方,殊不知,这正是我们之长,西方之短。 

        在我们对孝道采取否定和疑虑态度的时候,孝道在海外却得到了较好的传承。港澳台地区对孝道的认识和实践,比我们内地要好得多。韩国、日本、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国,对孝道更是珍爱有加。韩国百分之九十的国民认为,行孝是家和万事兴的基础,也是做人的美德,只有在家庭中尽孝,在工作上才能敬业,对国家才能尽忠。孝道作为儒家文化的基石,在韩国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浸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在韩国,不孝之人被人瞧不起,无法社会上立足。新加坡极为重视孝道的教育,在小学生第二语言课本的18篇文章中,讲孝道故事的就有8篇。 

        纵观孝道传承的历史,使我们认识到,把孝道捧到天上或踩入地下,都是偏激的,孝道应当回归到公民道德教育基础的位置上来。万善德为本,而孝道是一切伦理道德的基础,足见其地位之重要。 


        参考书目: 
        1.《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著) 
        2.《中国古代孝道资料选编》(骆承烈著) 
        3.《中华孝道文化拾遗》(杨洪彬著) 
        4.《中国孝文化论坛》有关资料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 李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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