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后勤慈善工作站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妇女权益有法保障

 

外出打工导致夫妻长期分居家庭不稳定;年轻人性格独立,缺乏包容,闪婚、闪离、冲动离婚增多……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离婚率呈现上升趋势。由于女性在离婚后财产分割中往往遭遇不公平待遇,如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问:家庭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答: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添置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财产。家庭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时可以请求对共有物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应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取得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离婚不仅意味着婚姻的结束,更衍生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家庭生活中,男方往往占有经济上的优势,而女方对家庭的贡献更多体现在做家务、照顾老人孩子,但这些不能直接体现出经济利益,无法转化为货币,导致女性在离婚后及财产分割中遭受不公平待遇女性要在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注意搜集相关财产信息,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涉及诉讼,可以申请法院保全财产、调取证据。

  

问:共有财产不能分割的如何处理?

答: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共同共有人在享有共同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共同的义务。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房屋,即使仅登记在部分成员名下,只要该房屋系以家庭共同劳动收入投资购置,且家庭成员间未就房屋产权形成归属协议,应当确认该房屋为家庭共有财产。

 

在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往往都是一个主要争议问题。尤其是在广大乡镇农村地区,男女双方结婚时依然是女到男家,与男方父母一起生活,再加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复杂因素,更增加了家庭财产分割的难度,也更易发生财产分割争议。

  不可否认,在当前家庭财产分割时,作为夫妻一方的女方,往往处于一种不利地位。这一方面是由于在一些地方依然时兴所谓男主外女主内,丈夫在外挣钱养家糊口,妻子在家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孩子的传统观念,因此经济主动权往往掌握在男方手里。另一方面,在女方嫁到男方的家庭模式中,夫妻共同财产又往往与丈夫婚前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交织在一起,离婚时,丈夫及其父母便以此为由拒绝向妻子分割其应得的财产分额。有鉴于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的家庭财产分割争议时,应当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分清哪些财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哪些财产依法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在此基础上,本着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公平合理分配家庭共同财产。

 

 

来源:法制日报

 

上篇
“赠送”的地下室存在功能瑕疵 开发商是否担责
下篇
物业纠纷诱因多样有理无理依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