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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问:离婚案件中,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答:写首付出资方名,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未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问:结婚后,父母为双方出资购置房屋,离婚时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问:离婚案件中,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答:擅自处分财产部分应认定无效。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问: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答: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一般尽量让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可告之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问: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在离婚案件中,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处理时,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

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经过折抵后,可根据双方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由一方向对方给予补偿。

 

文章来源:丹徒司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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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产权应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