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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有效推动全国养老服务工作,5月6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在湖北省宜昌市联合召开了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试点工作会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宋志强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对2009年确定的5个试点省(市)规划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苏国部署了2010年试点工作任务并就有关问题做了解答。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陈越良就做好这次试点工作做了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2009年初确定的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和甘肃5个试点省(市)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及有益的试点经验。制定201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体现前瞻性,要考虑与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要为未来高水平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打下基础。        
    会议强调,2010年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功能完善、基本满足老年人口服务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二是构建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框架,通过制度设计、设施建设、标准制订,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养老服务网络;三是明确政府在养老服务上的公共服务责任、健全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的服务方式;四是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管理和监督体系,增强养老服务机构活力,保持养老服务机构的良性运转。     
    会议要求,2010年新确定的7个试点省(市)要尽快成立养老服务规划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认真抓好规划的编制和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和协调联系。2009年确定的5个试点省(市)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尽快展示规划成果、养老设施建设成果和管理模式成果,同时,高标准组织好2010年试点工作任务。各试点省(市)要在5月20日前初步提出本省(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框架和思路,分别报送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      
    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有关负责同志,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重庆、云南和甘肃12个试点省(市)民政厅(局)分管领导、计财处长、发改委社会处长、老龄委相关负责人等78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我省民政厅巡视员文增显、省发改委副主任肖安民参加会议并分别作了发言。6日下午,与会领导和各位代表参观了宜昌市社会福利院、伍家岗区大公老年服务中心、西陵区学院街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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