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袭,谁为消费者买单?
当前,网络购物因其自身优势,已成为广大消费者的首选。随着“双十一”重磅来袭,众多电商推出的各种秒杀、促销、让利等活动,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跃跃欲试。但是大量钓鱼网站泛滥;电商以次充好等现象在“双十一”购物时肯定会出现,消费者如何防范以及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呢?小编来一一解答。
1. 钓鱼网站
⑴什么是钓鱼网站?
钓鱼网站通常是指伪装成银行及电子商务等网站,主要危害是窃取用户提交的银行帐号、密码等私密信息。“钓鱼网站”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种是模仿央视、腾讯等假冒抽奖网站,如多地出现的仿冒“非常6+1”节目中奖信息骗取网民钱财的网络诈骗事件,主要特征是以中奖为诱饵,欺骗网民填写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信息;另一种是模仿淘宝、工行等在线支付网页,骗取网民银行卡信息或支付宝账户。
⑵一不小心被“钓鱼网站”撞了一下腰,权益如何维护?
“网站钓鱼”作为一种欺诈行为,严重侵犯了网名消费者的财产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若遭遇“网站钓鱼”,应及时投诉或报警。如果能找到不法分子,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获得双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商家和各种支付系统要对用户负责任,完善配套措施。例如,网络商家要提供更好的网络诚信安全保障措施,主动安装第三方网站资质认证标示或数字证书等,方便网民判断网站是否合法守信;各大银行的线上线下支付要有醒目的提醒,请网民确认网站资质信息后再汇款。
⑶治本之策还在于提高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不要轻易相信各种所谓的中奖信息;,在网上输入银行帐号、个人身份信息等关键数据前,确认网站地址栏;网民一旦发现钓鱼网站,可以通过举报电话(010—58813000)或在线(http://jubao.cnnic.cn)向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举报。
2. 网购过程中保留哪些证据?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应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在收到商品出现问题,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及时向电商企业平台的维权团队投诉。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或消协投诉。
3、法律武器
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⑵《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4、“双十一”小提醒
⑴不要盲目贪恋低价,选择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商品链接。很多网络平台或商家以远低于成本价的标价吸引消费者参与“秒杀”或“抢购”,一旦成交后,便以库存不足、不在配送范围等理由为借口,拖延交付,甚至取消交易。
⑵不要轻易点击卖家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等,更不能通过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进行付款。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应多方甑别,如使用相关软件帮助识别拦截,保护网购安全,以防误入“钓鱼”网站。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记者: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