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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物业费!能捆绑收费吗

最近某小区业主发现交停车费时候,物业公司要求一并缴纳物业费,停车费与物业费能捆绑收取吗?它们不能够捆绑收取。那么在停车期间发生的车辆损害,业主是否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停车费与物业费能捆绑收取吗

某些业主想租小区内的车位,要交停车费,但是必须同时缴纳物业费,而且都是全年的,还不能够有拖欠的费用。

停车费、物业费,两种钱款属于不同的性质,二者不能捆绑收取。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内规划的车位应当先满足业主需要,物业公司不应当将“缴纳物业费”与“租赁车位”两者捆绑,以限制车主使用小区内的规划车位。

(二)签订“免责声明”条款有效吗

在双方签订的车位租赁合同中,物业公司作为甲方,权利义务过于简单,相关责任并未得到有效约束;而乙方业主却被要求,“车位使用期限内,自行负责待停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任何损坏或者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要看合同是否有失公平性原则,如果双方权责不平等,合同本身就没有法律效益。

(三)停车期间车辆损害,物业要担责吗

在双方签订的车位租赁合同中,物业公司作为甲方,权利义务过于简单,相关责任并未得到有效约束;而乙方业主却被要求,“车位使用期限内,自行负责待停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任何损坏或者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要看合同是否有失公平性原则,如果双方权责不平等,合同本身就没有法律效益。

(四)与物业的纠纷怎么解决

拨打12345热线,可对物业收费、合同、资金管理等问题进行实名投诉;若进一步协商无果,业主可向住建、物价等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查,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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